离婚人数连续三年下降,为什么?
2023-09-16 06:45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家庭的财富也随之增长,但婚姻的稳定性却在下降。登记离婚数量多年连续上升后,自2020年开始下降,此后数量进一步减少,为什么会这样?
文|《财经》记者王丽娜
编辑|鲁伟
“离婚律师”刘胜飞发现,想离婚的人正变得越来越慎重。在他的直观感受中,最近找到他的当事人在下离婚决心时,“所需的时间更漫长了”。刘胜飞在广州执业,有十余年法律服务经验,处理婚姻纠纷案件千余起。
刘胜飞还发现,随着离婚咨询的深入,谈到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分割时,当事人的犹豫又多了一层——虽然财产分割通常是离婚案中棘手的环节。刘胜飞表示,在基于房价稳定或上涨的预期下,谁持有房产、谁按照房产份额补现金给另一方,双方分歧不大,但现在因为房产价格预期不稳定,分割的时间又长,“要下定决心就很困难”,进而影响到离婚意愿。
2023年6月9日,民政部发布的2022年四季度民政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结婚登记量为683.3万对,离婚登记量为210万对,登记结婚和离婚的数量都比前一年下降。
再拉长时间线看,中国结婚登记数量创下近37年来历史新低,但离婚登记数量则在连续多年上涨后,自2020年开始下降,此后数量进一步减少。这是否说明,中国的高离婚率趋势有所转变?
为什么离婚人数会下降?在离婚时,男女双方主要的考量是什么?现代人的婚恋观和之前比有哪些新的变化和趋势?
离婚人数下降了
近37年来结婚率创下新低,年轻人为什么不愿结婚,成为被广泛关注的议题。离婚人数与离婚率同样值得关注,目前2022年的粗离婚率(年度离婚数与总人口之比)还未公布。但从2023年6月民政部门公布的2022年离婚登记人数看,自2003年至2019年保持16年连续增长后,近3年则持续下降,这给中国人口的离婚变化趋势带来变数——离婚登记人数的下降是否是长期性的趋势?
资料来源:《财经》记者根据近年来历年民政事业统计发展公报整理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家庭的财富也随之增长,但婚姻关系并没有变得更稳定。1979年中国的粗离婚率为0.3‰,此后持续递增,1990年上升到0.7‰,但之后上升幅度还算比较平稳,2000年后粗离婚率增长势头变快,2019年达到近年来的顶峰3.4‰,与30年前相比翻了10倍。近三年来,中国的粗离婚率则呈回落趋势。
说明:统计均为粗结婚率和粗离婚率
资料来源:《财经》记者根据历年民政事业统计发展公报整理
当前,在中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从往年的数据看,登记离婚是多数人选择的方式,前两年一度高达85%。
对于离婚人数下降,有经济与社会领域的研究人士对《财经》表示,婚姻有一定的顺经济周期性,离婚率一般与社会经济周期、经济发展情况有一定的相关性,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时,离婚率可能会下降。
另外,近几年,中国离婚登记人数的下降或与适婚人数减少、不婚群体增加、增设离婚冷静期等都有关系。2021年1月1日起,中国增设30天的离婚冷静期。此前有观点认为,法律对离婚程序限制减少,会导致冲动离婚,致使离婚数量增加。
目前,尚未有离婚冷静期效果的具体数据公开。2023年4月20日,有网友在民政部官网留言: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有多少夫妻因适用离婚冷静期而未离婚,有多少夫妻适用离婚冷静期后仍然离婚?对此,民政部方面答复称,离婚冷静期相关指标目前没有纳入《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
刘胜飞对《财经》表示,在他的观察里,这几年“离婚越来越难了”。刘胜飞介绍,去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离婚,有离婚冷静期的限制;诉讼离婚的话,一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法官通常不会轻易判离。面对当事人的离婚诉求,刘胜飞不会急于承接案子,而是先讲清楚风险和难点,让对方再做决定,他会解释首次起诉可能通常不判离是其一,其二是婚内财产分割的麻烦和耗时颇久。
刘胜飞会向当事人举例,夫妻共同房产在分割时,存在分歧和不确定性风险。比如,双方需要协商谁拥有房子并支付另一方现金,“如果一方说这房子就值600万元,600万元我收了,但是我收了这个房子之后,你要我现在补300万元给你,我没钱补,或者是说接下来几年我分期付给你,出现这种情况在后期会很麻烦。”当双方在庭上不能达成一致或分歧较大时,一些法院通常的做法是,就双方对房屋的各自产权份额做出判决。至于,谁来居住诉争房屋,需要补对方多少折价款,谁搬出去,如双方发生纠纷,可能还需要打官司。
生活中的不确定性增加时,是否离婚也增加变数。刘胜飞解释,以前房价稳定或处于上涨趋势时,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谁持有房子、谁按照份额补现金给另一方,双方分歧可能相对较小,“当事人离婚的决心就下得快,现在因为房子难卖,又难分割,价格不稳定,当事人要下决心就很困难。”2023年,刘胜飞谈的多起案子,到现在当事人都没有下定决心离婚。
刘胜飞表示,一般情况下,女性要下定离婚的决心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三个月前,刘胜飞见了一个女性当事人,她在知名跨国企业做高管,特意飞回广州商谈离婚事宜,她告诉刘胜飞,会再跟丈夫谈最后一次,谈不拢就交给律师处理。因对方丈夫不同意离婚,几个月过去了客户还在犹豫。“哪怕是像这种知名企业的高管,能力很强,拥有财富不少,离婚的时候也还是很困难(下决心)。”
女性的“离婚力”提高
离婚的能力和信心,也叫“离婚力”。
刘胜飞说,一些女性需要依附在家庭和婚姻关系中才能生存,离婚力就成为权衡婚姻去留的一个杠杆。刘胜飞在2022年遇到一个女性客户,她自称丈夫对婚姻不忠诚,两人经常争吵,但她收入不稳定,房子还贷和孩子教育支出主要依靠丈夫。如果离婚,两人谁都不想舍弃仅有的一套住房,也不同意补钱给对方。那名女士因此难以决断,可身在那段婚姻又很痛苦。“找我们咨询的多数女性都会有这种困境,离婚之后你怎么独立生活,怎么给孩子一个好的保障?”
女性在婚恋中的遭遇,刘胜飞作为一位男性律师,在切身体会之后逐渐产生共情。六年前,刘胜飞的妻子被前男友起诉,要求返回“200万元彩礼”,而事实是妻子曾把银行卡借给前男友使用,前男友将自己使用的100多万元流水都算到妻子头上,学法律并且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刘胜飞参与应诉,最终结果较满意,这让他“很有成就感”。刘胜飞意识到,处于婚姻家事困境中的女性需要这类专业服务,他因此转向这个“市场需求很大”的领域,成为一名专业的婚姻律师。这几年来,找到刘胜飞进行离婚咨询和离婚服务的当事人约八九成都是女性。
近年来,离婚纠纷案件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占有极高份额,其中又以女性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居多。
2023年3月底,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数据,2018年至2022年,江西离婚纠纷案件数量占家事案件的85.16%,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占2.1%,离婚案件主要呈现案件数量常年高位运行、起诉离婚者年龄年轻化、女性起诉离婚数量多等特点。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6年和2017年,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中,73.4%的原告为女性;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占比为91.09%;离婚的两大主因是感情不和、家暴。
想离婚的人,婚姻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感情不和会成主因,为什么女性更易对婚姻失望?
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荆对《财经》表示,现代女性随着受教育程度提升,越来越清晰地看到传统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对女性的定位、分工和现代社会女性承担的多重角色的撕裂。
张荆进一步解释称,现代女性在教育和职场、社会交往中与男性面临同样的竞争,进入婚姻家庭却被苛以比男性更高的付出义务,还要面对“作为一个女人,你连家都不收拾”“生了孩子,不都是该女人带吗?”诸如此类的指责和期待,女性开始反思个人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家庭和伴侣的意义。当女性能在社会上自立自足时,“对婚姻家庭的期待就是得到尊重、理解和支持。”
近年来出现的离婚原因,张荆观察到,最常见的是夫妻感情破裂,比如说一方有外遇、“一夜情”“聊骚”等情况,夫妻双方感情赖以信任的基础遭到破坏,而婚姻一旦出现第三者,婚姻的脆弱性会加大,“有时候离婚不是双方推动的,是婚外的第三者推动的,这种情况下离婚的也多。”
现代婚姻中有一类离婚案——“他们的婚姻当中没有别人”。张荆称,这类婚姻解体,主要是夫妻双方自身的问题,源于双方对家务分配、照顾孩子等日常琐事产生的分歧,归结起来,就是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角色分工定位不准确造成的。这一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不仅以女性更主动居多,还在近年来出现老年女性比例上升的现象。
最近几年,张荆代理过一些老年夫妻离婚案,有些当事人已年过花甲。一名女性告诉张荆,老伴一辈子没给她做过一次饭,都是她在伺候他、照顾他,她腿部关节不好,都快挪不动步了,老伴却对家务事不管不问。老太太因此决定离婚,“我跟这样的人过着有什么意思?”家里仅有一处约50平方米的房子,即使拿分到的房子折价款去租房住,老太太也坚定离婚。
张荆认为,这类案件其实就是女性意识觉醒引发的婚姻危机,而观察这一类离婚以后双方的情况,女性会过得更好。
在一所小城多年从事婚姻登记服务的常悦(化名),日常工作就是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业务。常悦告诉《财经》,常见的登记离婚理由大多数为:夫妻感情不和,这其中或掺杂婆媳关系不好或第三者插足;金钱问题引发的离婚;双方性格不合。
常悦认为,近年来离婚率上升,或与现代年轻人的人生观改变有关,他们不会像老一辈“将就过日子”,认为离婚并不是什么人生大事件,离婚也并不特殊和可耻。
还有一些离婚者,则是源于此前的结婚冲动。常悦观察到,一些刚满法定年龄就结婚的人群,大多数婚姻维持时间不长,部分人视结婚如恋爱,合则结不合则离。不少人离婚时,婚姻持续时间仅为3年-5年。
办理结婚时,常悦常常能在当事人脸上看到笑容,新人的眼里有光,抱着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期待。而在离婚业务中,他们大多数眼神黯淡,精神疲惫。办理离婚登记业务时,有人会在现场流露出“犹豫不决”,这时女性更多会坚定离婚的意愿,男性开口挽留的次数明显比女性开口挽留的次数多,但即便如此,女性仍坚定离婚意愿。有一些人离婚时更开心,且大多数是女性,办理离婚那一刻,会给人一种“她放松了”的印象。常悦观察认为,“或许在婚姻生活中,女性付出更多,所以在解除婚姻关系后,松一口气的大多是女性。”
但也有人不愿意轻易剥离婚姻这层外壳。
刘胜飞遇到一个当事人,声称丈夫有婚外情,初期表示希望离婚。但与当事人多次接触后,刘胜飞逐渐发现,离婚并不是她的真正需求,她仍然希望能争取丈夫回归家庭。这位女性有稳定且收入不错的工作,孩子长期由她主要抚养,父母经济基础也良好,离婚后的经济支撑和孩子抚养不会有太大问题,但即便这样,她仍然看重“婚姻的壳”。对此,刘胜飞解释,在她的观念和生活圈子里,离异女性会背负负面评价和一些标签,因此不如保持表面上完整的婚姻和家庭。
婚姻的壳,装着什么?
下定离婚的决心,并非易事。婚姻的壳里,承载了哪些?
38岁的李孟(化名),经商做生意独当一面,最近刚结束一段婚姻,这是她第二次离婚。在李孟的叙述里,第一段婚姻,两人感情基础不错,家庭背景相当,起初婚姻还算顺遂,虽然一度出现过插曲——男方与昔日女同学有暧昧联系,被李孟发现,夫妻两人冷战了一年多,后来逐渐缓和。李孟解释称,夫妻一旦有了孩子,才算具备完整的家庭属性,但家庭与配偶、孩子等高度融为一体时,即便夫妻关系出现裂缝,“日子还得过下去”,这是为了保全家庭。
真正的转折出现在李孟生二胎后,两人的育儿理念出现分歧且摩擦不断。李孟经商同时抚育两个孩子的辛苦,对方不能理解,还会指责说“你不是有阿姨帮忙吗?”这一类事情日积月累,失望之下李孟决定和对方分开。那次离婚,孩子抚养权都归李孟,财产方面双方达成一致没有纠葛,离婚后前夫及其家人对孩子尽心尽力,还表示家里房子“都给孩子留着。”
李孟认为“第一段婚姻还算相对健康”,她没想到第二段婚姻“复杂多了”。李孟称,第二任丈夫与她交往初期,与她的孩子相处融洽,时常等她下班“只为牵手回家”,这打消了她的心理屏障。
很快,李孟再度怀孕,结婚事宜提上日程。李孟称,这段婚姻在一些时间节点,不时“导向房子”。她名下有房,领证前对方希望两人能再合买一套房,但因为资金等因素暂时搁置,后来对方工作单位提供住房分配方案,对方以李孟已怀孕两人即将结婚的名义拿到分房名额,随后两人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对方又多次提议两人出资购买学区房。但不久,李孟发现这段婚姻比前一段更糟糕,对方在她怀孕时踹过她的臀部,后来发展到用拳头把她打翻在地,并打伤她5根肋骨,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最终,李孟的第二任丈夫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获刑。
2022年,李孟提出离婚,她在民政部门预约了七八次离婚登记,对方都不配合,随后李孟提起离婚诉讼。但李孟没想到,这场诉讼是一场更严重的打击。李孟称,对方为了保住财产和房子,辩称李孟隐瞒婚史、有暴力倾向等向其“泼脏水”,李孟诉讼的主要目的则是尽快离婚和争取孩子抚养权。2023年6月,李孟如愿离婚。这段持续不到两年的婚姻,李孟认为,充满了算计、谎言、家暴,这背后是双方财力和原生家庭的不对等。
律师张荆深耕婚姻家庭领域近20年,这些年见证了婚姻在不同时代的变化、矛盾与纷争。张荆告诉《财经》,离婚需要解决的其实就是三大项,即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从这三个要素上就能观察出这些年婚姻的变化”。
张荆介绍,在2000年以前,因家庭角色分配不公平引发的离婚不像当前这么多,在那个年代,离婚原因比较简单,不外乎是家暴、赌博,夫妻一方有重大疾病,夫妻感情出现变化等原因,很少有因为家庭分工或双方不对等导致的离婚。那时,家庭财产通常有限,离婚时财产的争议也不太大。早年张荆在律所实习,还办过一个离婚分羊的案子,“两人离婚时,家里没有什么财产,就六七头羊,两个人分一下。”而那时,多子女家庭的夫妻在离婚时,还时常会出现有人不想要孩子,甚至双方都不要孩子,“然后被法官骂一顿”。
2000年之后至2010年左右,又有不同。据张荆经手的离婚案例和观察,这个期间的离婚,主要是夫妻一方出现婚外恋行为,“婚姻受到婚外情的冲击”。她还发现,一般情况下,夫妻中女方有外遇,男方挽救的意愿低;而女方发现男方有外遇时,女方的挽救意愿高。
2000年后,离婚率逐渐升高。婚姻的变化,同样反映在婚姻家庭制度的立法和司法中。2000年10月,《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发布,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变化,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出现一些新问题,有必要对《婚姻法》作出修改补充。在此之前依据的1980年版《婚姻法》已经实施20年。2000年婚姻法修正的主要内容,则集中在重婚、家庭暴力、关于结婚条件及无效婚姻、夫妻财产制、离婚等方面。
随着经济发展,家庭财产日益多样,财产关系日趋复杂。2000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中,除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新增个人特有财产,即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财产。2011年,《婚姻法解释(三)》出台,重点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等问题作出解释。
立法、司法层面关于夫妻财产的认定,在现实生活中影响深远。尤其是,《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个条款,影响到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重新认定,这对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对此,张荆表示,因婚内共同财产和婚前一方个人财产认定出现重大变化,公众意识到,“房产不加名字可能跟我没有关系,那就要求加名字,加了名字后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呢,由此产生新的冲突和争议。比如,加名字的一方认为你跟我过,才有你的份,你不跟我过了(离婚),我就得收回等等。”
张荆观察到,房产纠纷是离婚争议中最突出的一项,一是房产怎么分的问题,二是房产分给谁的问题,“有的时候会涉及到房产地段、装修,一方分到了房子,另外一方可能分到现金,但到手的钱不一定能再买得起房子。”
另外,张荆发现,约从2011年开始,假离婚现象增多,夫妻为买二套房规避税费、车辆摇号、选择学区房、上户口等情形,都有可能选择假离婚,“好像各种各样的原因都可以牺牲婚姻”。也有夫妻中的一方自认是“假离婚”,但另一方其实“想要真离婚”,因此“假离婚”下引发不少房产纠纷。张荆遇到过一个女性当事人,男方对她声称因办理购房贷款手续时,提供的部分信息不实,担心被人举报,需要办理“假离婚”。女方以为自己配合离婚是“保护家庭和配偶”,没想到离完婚不久,男方就跟第三方住在一起并很快生子,“这对女方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夫妻财产如何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则是通常的争议焦点。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的争议没有那么激烈。常悦观察到,一般来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事先协商好财产的分配,不少人会把房产等留给子女。财产较多的夫妻,会聘请律师拟好协议书,对财产做出明确的分配。在离婚中,不再只是传统观念里男方要儿子、女方要女儿,而是谁更有能力,谁就选择承担更多的责任。
离婚时,男性和女性考量不同
婚姻家庭领域的演变,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张荆认为,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穿透婚姻关系,能窥探到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也能洞悉人性,这是她喜欢做婚姻家事律师的缘由。
面对当事人,张荆会问很多与婚姻相关的尖锐问题,她要求当事人“必须说实话”,而她真正关注的是当事人的婚姻内部发生了什么,哪些点引发婚姻出现问题,双方的诉求等。
与当事人签订委托手续后,当事人做什么工作、收入、家庭存款等财产相关的问题,是律师必须要了解的。问完之后,张荆会提出让当事人打印近两年的银行流水、信用卡账单和网上支付平台的支付情况等,通过梳理这些信息,张荆发现,有一些人的表述与实际会有出入。
张荆曾参加过一次离婚案庭审,一方当事人表示自己没有婚外情,但通过支付信息,可看到在一些特殊的日期里,当事人频繁给其他人发1314元、520元的红包。因此,张荆会跟当事人解释,“你不打印这些信息,对方也会申请打印,我不了解你的情况,我就给你提供不了精准的服务。”掌握这些信息后,张荆再跟当事人交流,就能更明确锁定当事人的诉求。
对于婚姻,当代人趋于理性。但张荆观察到,男性和女性对自己给家庭带来的财产收益或者说夫妻共同财产持不同理念,女性承担的家务劳动、养育照料子女的家庭贡献并未得到足够重视,因此不少男性不同意在离婚时由对方分走一半夫妻共同财产。
张荆遇到过一个案例,男方名下有好几家公司,资产数千万元,但并不愿与女方共享财产,两人结婚6年仍租房居住,家居多是二手市场淘来的。当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分财产时,男方提出公司收益与女方无关,女方不是公司的股东等说辞。因为女方不掌握家庭财产信息,在分割财产时处于被动,最终女方妥协,与男方协议离婚。
上述情况,在双方收入悬殊较大的离婚夫妻,或女方做全职主妇案例中并不鲜见。张荆认为,当男性是家庭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时,女性往往因掌握财产信息有限,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处于弱势。有些男方还会通过切断女方和孩子的经济来源,迫使女方做出妥协,放弃大额财产要求。
这一点,刘胜飞亦有同感。他表示,在不少男性的观念里,“财富主要是我创造的,离婚分你一部分可以,要分一半,我就跟你拼命。”刘胜飞办理过一个案件,当事人家庭财产上千万元,两人共同经营工厂,女方负责财务,并掌握家庭财富的知情权和支配权。女方因不堪家暴等原因提出离婚,但仍然处于被动。男方表示离婚可以,前提是只能分到200万元,女方不同意,遂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男方则动用各种手段,甚至多次报案举报女方侵吞工厂资产,尽管刘胜飞多次安慰女方说举报不会成立,但女方最终不堪忍受丈夫的各种“招数”,重回丈夫身边。
刘胜飞观察到,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的考量明显不同。有些男性,一旦女方向其传达明确的离婚信息,他就“会做理性的、冷酷的利益算计”。离婚之争一旦开启,“你要分他太多财产,他坚决不离。如果女方在孩子抚养权或者财产方面做让步的话,你又能敏锐地观察到他态度有所松动,这是一个不断博弈的过程。”刘胜飞说。而男方率先提出离婚时,女方则比较情绪化,“女方开始内心的核心逻辑是我不死心、我不甘心,我要看看你对我是不是还有感情在。”
刘胜飞曾处理过一个离婚案,离婚导火索是男方与异地女性朋友在酒店约见,男方声称只是聊天,妻子则认定丈夫出轨。女方开始要求男方写悔过书,后来条件升级,提出男方签订协议承诺婚前房产分一半给她,并附加不和婆家共同居住等条件。男方渐失耐心,认为两人无法再共同生活,遂下定决心离婚。协议离婚时,女方仔细斟酌每一个条款细节,双方反复修改离婚协议达13个版本,但最后还是没有谈拢,发起离婚诉讼。复盘这个案例,刘胜飞认为,女方的所有行为其实都是在试探男方是否对她还有感情,最终却客观上导致两人分道扬镳。
婚姻纠纷也不乏极端案例。6月9日,微博认证账号为“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发布消息称翟欣欣已被逮捕,并发布一份《立案告知书》,显示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
苏享茂一案曾引起公众关注。苏享茂生前是一款手机应用软件的创始人兼开发者,2017年9月7日,37岁的苏享茂坠楼身亡。坠楼之前,苏享茂在其开发的产品上推送了一条消息,称“公司法人被毒妻翟某害死”。苏享茂在遗书中声称,他与翟欣欣于婚恋网站相识,结婚一个多月后离婚,结婚前他为翟欣欣花了几百万元,两人商议离婚后,他被翟欣欣以家中有官员亲戚及举报苏享茂偷漏税相要挟,索要1000万元分手费及海南300万元房产。
苏享茂去世后,其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苏享茂价值近千万元的赠与,并要求翟欣欣返还近百万元现金。2023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判决翟欣欣退还苏享茂家属现金、汽车共计近千万元,并撤销翟欣欣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这一类案件,张荆认为属于婚姻被物化的一个案例,体现出一些男性和女性的婚姻价值观,男性希望通过强势的经济地位吸引女性,并不懂得如何投入真正的情感,而一些被吸引而来的女性也不投入情感,而是把自己商品化,凭借婚姻的外衣获取男性的财富,并自认为看清了男女两性相处的游戏规则。
契约化婚姻是出路吗?
最近两年,在办理婚姻家事案件中,张荆发现,对于夫妻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已引起人们的重视,不少人会在婚前约定好房屋购买和装修等双方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事项,避免日后引发纠纷。
张荆不仅有丰富的离婚纠纷处理经验,还是一名婚姻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熟知婚姻心理学,有不少朋友、客户找她咨询儿女婚事相关的话题。张荆介绍,不少家长替子女预约她的时间,“希望像我们这样有社会阅历,又经手过丰富案例,对婚姻有洞悉的,能提供一些建议,尤其是女孩的父母更担心女孩在婚姻当中受伤。”
这几年来,刘胜飞的法律服务内容越来越多元,包括案件代理、付费咨询、代写协议等业务。刘胜飞说,最近4年他们代写的婚恋相关协议达300余份,这些协议部分与出轨有关。刘胜飞介绍,一些公众受到影视剧等影响,对出轨的认识有一些误区,认为出轨一方就要“付出惨痛的法律代价”,甚至必须“净身出户”。实际上,出轨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与之相关的法律概念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需要相关证明要件。
一些典型的社会案件也在影响公众。刘胜飞观察到,一些人对婚姻缺乏安全感,担心婚姻中的隐患,需要通过签署协议保障双方权益和资产,近年来刘胜飞代为起草不少婚前协议。
刘胜飞经常谈起一个案例是,女方家境优渥,但职业普通,月入几千元,男方家境贫寒,但有一份高薪工作。两人即将步入婚姻生活,却各有各的顾虑。女方家人担心,男方家里拿不出购房首付款,如果这钱女方家里出,算赠送还是出借,如果两人离婚怎么办。男方也有疑虑,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由他还房贷,还会被质疑看重女方家的钱财。刘胜飞说,这种情况下,男方主动找到他,要求代写婚前协议,他提供方案后,双方谈妥签字。
对此,刘胜飞表示,公众了解到婚恋的风险后,意识到婚前如在财产方面不清不楚,并不利于婚后良好关系的建立,“传统观念认为,结婚前就想到离婚和财产的分割,这个人就是居心不良或算计,现在很多人已逐渐摒弃这种观念。”这一观念转变背后是当前家庭拥有的财产增多,婚姻纠纷和风险也增多,财产占优势的一方有担忧,而弱势的那方“也想自证清白”。与其各有顾虑,不如在结婚之前,双方就财产等重大利益问题谈清楚并约定下来。
刘胜飞认为,契约化的婚姻或协议婚姻是现代婚姻的主要出路,“依靠传统或习俗都难以应对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在刘胜飞看来,现代婚姻充满琐碎且现实的问题,从两人决定结婚起,就面临彩礼、婚房问题,接下来是生不生,以及何时生孩子,孩子谁来带、谁来抚育等等,事先两人如没有充分的沟通,任何一项都有可能成为引爆婚姻关系的“雷”。
刘胜飞同样认为,法律服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婚姻危机。作为律师,主要关注的是当事人的诉求,“但是你的诉求满足之后,新的人生和婚姻可能还是很糟糕。破败的婚姻,不只是一方的责任。”
当前,离婚率较二三十年前确实提升不少。但张荆并不对此悲观,她反倒认为,现代婚姻的质量更高。张荆举例说,在她父母那个时代,夫妻双方吵架、打架很常见,有些家里从早吵到晚,“但谁也不提离婚,不知道哪根绳索捆着,就是离不了。”再观察自己这一代或更年轻的夫妻们,很少听到有人说天天吵架,真到了这程度,“肯定就不忍了,早离婚了。”
张荆认为,传统婚姻主要依靠基于经济基础的相互依存需要、人与人之间的诚信等,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维系婚姻或情感的是双方的责任感和给予对方的情绪价值,“更高级了”。
不久前,张荆的一个亲戚结婚,张荆告诉对方,“你想在婚姻当中获得什么,你就先成为什么样的人。”张荆认为,现在的年轻人需要婚恋教育和婚姻价值观的培养,“婚姻是一种让人最安全且受法律保护的一种非血缘的亲密关系,在婚姻关系中,它提供非常多的情绪价值,支持双方共同创造财富、共同抚育子女、实现人生理想等。”
责编 | 张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