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小额诉讼受理费今起下调至10元 调解、撤诉不收费
2022-09-01 14:55 | 来源:未知 | 作者:bj责任编辑

 9月1日起,北京法院小额诉讼受理费下调至10元,调解、撤诉不收费。

 
  今天一早,因租房纠纷,来北京西城法院办理立案登记的黄先生因起诉金额不足1万元,且案情较为清晰简单,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形,最后只收取了案件受理费10元。这比他原来预估的诉讼成本500余元左右,低了很多。
 
  据悉,为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支持地方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务院授权北京等六个城市率先开展114项先行先试的创新试点改革。其中一项为允许试点城市降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标准。在此背景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1日发布《关于暂时降低小额诉讼案件受理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至国务院暂时调整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结束之日止,全市法院受理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按件收取诉讼费,每件收费10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收费标准降为0元。”
 
  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以救济较小权益为对象的简易快捷的诉讼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1.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
 
  2.金钱给付案件;
 
  3.案件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4.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
 
  另外,对于符合前述其他条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案件,当事人也可以协商一致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即一审裁判文书一经作出即生效,能大大降低当事人参加诉讼程序所支出的时间、精力、费用等诉讼成本。
 
  据了解,此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按照普通程序受理费减半收取。例如,标的额为5万元的民商事案件,如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原来的案件受理费500余元且不区分调解或撤诉结案,现在则只需要10元,如果调解或撤诉则不收费,可以说很大程度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