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觉得我儿子上学路途比较遥远,便买了部摩托车给孩子上学使用。”本月27日上午,到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市民张某在检讨自己过失时说了这么一段令人吃惊的话。结果,这位持有准驾车型为C1E的机动车驾驶证而竟然不懂“无证不能开车”道理的驾驶人,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后才能重新考取。
本月16日晚,交警金平大队民警在海滨新兴路口设卡开展深化“雷闪”整治打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当晚8时30分左右,一辆无牌白色两轮摩托车沿着海滨路自东往西行驶而来,车上一男一女两名身穿校服、背着书包的中学生均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当民警在路口拉上移动隔离栏准备拦停该车进行检查时,驾车的男学生突然加大油门从绿化带与隔离栏之间的空隙中强行闯过去。执勤民警立即冲上前拦截,但对方依然不顾一切地逃窜,在此过程中摩托车的前挡板还因撞击绿化带而掉落。考虑到驾驶人和其他路人的安全问题,民警最终放弃了追赶,一名执勤民警在拦截时手部受轻伤。
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指派侦查中队迅速介入调查此事。针对违法摩托车的行驶路线及车上两名学生的衣着特征,侦查中队领导带领民警开展细致排查,较快锁定了重点嫌疑对象。在金平区某中学的密切配合下,本月19日上午民警找到了该校九年级(1)班学生小张,证实他就是16日晚在海滨新兴路口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强行冲卡的违法驾驶人。
鉴于两名学生次日将参加中考,交警部门本着人性化执法理念,决定先通过学校联系两名涉事学生的家长,告知相关情况并设法稳定两名学生的情绪,让他俩能安心参加中考。本月23日上午,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依约带着两名学生来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面对民警的质询,小张承认了当晚驾车搭载一名女同学准备前往大学路、在海滨新兴路口为逃避交警查处而冲卡逃跑的事实。由于小张尚未满16周岁,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检讨书,并要求学生家长和学校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
经交警部门调查,小张当晚违法驾驶的摩托车竟是其父亲张某购买后提供给他使用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张某受到了重罚,他为此后悔不迭。
(汕头公宣 编辑:李颖)